摘要:12月7日,四川安岳县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,决定该县7个街道和乡镇全境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,自《通告》发布之日起,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违者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。《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当地有市民询问:“以...
12月7日,四川安岳县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,决定该县7个街道和乡镇全境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,自《通告》发布之日起,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违者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。
《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
当地有市民询问:“以后农村办红白喜事,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?”12月8日,安岳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这一规定将逐步推广到全县,所有地方都禁止燃放。
通告:
7个街道乡镇
全年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
根据安岳县人民政府所发《通告》,此举是为了加强县城及周边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管理,减少环境污染,有效改善空气质量,大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。目前,安岳县岳城街道、石桥街道、岳阳镇、鸳大镇、思贤镇、永顺镇、文化镇全境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。
自12月7日《通告》发布之日起,禁止区域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对违反《通告》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,将由公安机关依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,责令停止燃放,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,由公安机关依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,责令停止燃放,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。
《通告》还称,公安、应急管理、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及所在区域街道办、镇政府等应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,切实加强宣传和监管,确保工作落实到位。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,不再许可烟花爆竹零售店,现有烟花爆竹零售店依法逐步退出。县级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要带头遵守本《通告》规定,杜绝燃放烟花爆竹;党员、干部违反本《通告》规定的,在依法处理的同时,由县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此外,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《通告》相关规定,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,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。其中,非法燃放举报热线为“110”报警电话,非法销售举报热线为“12350”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。
回应:
为净化空气防止火灾倡导文明
将逐步推广到全县
12月7日,安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发布了《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》。信中称,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,人口密度日益增加,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,全国已有700余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。安岳县政府决定在7个街道和乡镇全境全年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,并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、人身财产安全,应自觉遵守禁放规定。违者,如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相关违法信息还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。
《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》
“为了净化空气,优美环境,也为了防止各种火灾,尤其是森林火灾发生,并提倡广大市民文明、健康、节俭过节和办红白喜事。”12月8日,安岳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目前,先禁县城及县城周边、有大片森林的乡镇。今后将逐步推广到全县,所有地方都禁。
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
编辑 张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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